中国体育彩票APP_澳门英皇娱乐-官网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市政府(办)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0-28270 文号 丽政办发〔2020〕89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0-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2 16: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原文链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精神,提高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水平,增强消防救援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感,市消防救援支队草拟了《丽水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暂行办法》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暂行办法》制定的背景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2018年4月20日,公安部消防局正式转隶为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2018年8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以下简称《框架方案》)。2018年10月9日,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举行公安消防部队交接仪式,消防部队整建制退出现役并划转应急管理部。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年11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隆重举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授旗并致训词,要求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中指出,长期以来,消防队伍作为同老百姓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有警必出、闻警即动,奋战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特别是在重大灾害事故面前,不畏艰险、冲锋在前,作出了突出贡献。改革转制后,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党和人民寄予厚望。

二、《暂行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决策的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公安消防部队2018年底前完成转制任务。《框架方案》指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措施,充分吸收现役制和职业制两方面优势,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要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和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保障机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方案(试行)》(系《框架方案》子方案,以下简称《职业保障方案》)从生活待遇保障、职业荣誉保障、社会优待保障、科技和人才保障、财政预算保障等五个方面对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出台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有利于做好部队原有优待政策的有序对接,确保队伍平稳过渡。

二是提升消防救援职业荣誉感的需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消防救援工作危险系数高、牺牲奉献大,特别是一线消防救援岗位高强度、高风险、高危害,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需要党和国家在政治上给予特殊关怀。制定出台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有利于增强消防救援队伍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为丽水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传递各级领导的关心关爱之情,有效解除消防救援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保障国家和社会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各项优待在我市落地见效,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设适应丽水经济社会发展消防救援队伍的需要。丽水辖区面积大、农村覆盖面广,经济相对落后,消防隐患存量多,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和非传统的因素相互交织,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改革转制后,随着应急救援职责的拓展,面对“大应急、全灾种”的要求,我市消防救援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制定出台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有利于增强消防职业的吸引力,便于吸收更多社会有志青年充实到消防救援队伍,有效缓解我市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矛盾,为提高我市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奠定基础。

三、《暂行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

(一)严格遵循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通过制定出台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细化落实《框架方案》的工作措施,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确保队伍顺利转制。

(二)严格执行平移部队原有政策的要求。在主要内容方面,总体在《职业保障方案》明确的框架内容基础上,以部队原有优待政策规定和国家部委新出台的有关政策为依据,结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职业特点,将部分重点内容综合梳理纳入《暂行办法》,确保内容合理合规。

(三)注重紧贴时代发展和日常生活需求。在部分内容中,除总体参照部队原有政策和国家部委新出台的外,充分结合当前消防救援人员和家属日常生活现实需求,紧贴丽水实际,对保障内容进行了少量拓展,确保《暂行办法》紧跟社会发展步伐,体现新时代的特点。

四、《暂行办法》制定的过程

为贯彻落实《框架方案》精神,市消防救援支队草拟了本《暂行办法》。在制定《暂行办法》过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起草工作专班,支队党委多次专题会议研究。《暂行办法》成稿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分三个阶段先后征求了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论证,确保各项内容合法合规、有效管用。一是在内部广泛深入征求意见。《暂行办法》在内部2次征求支队机关各科室意见、1次征求10个大队级单位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二是充分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暂行办法》初稿于2020年4月至8月间共征得10个市有关部门的修改意见8条,支队及时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合,形成修订稿。三是注重提请上级部门审核把关。9月15日,市政府周瑞琛副秘书长在市行政中心728会议室,主持召开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政策措施问题协调会。会议听取了支队关于《暂行办法》的起草背景、依据以及意见征求等情况的汇报,并就前期征求过程中尚未统一意见的相关政策措施集中交流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

五、《暂行办法》涵盖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概况。对本办法制定的目的、文件依据、保障范围等进行了明确。

(二)职业荣誉保障。对消防救援队伍的职业荣誉保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节日慰问、表彰奖励、走访报喜、门牌制作等具体事宜。

(三)经费保障。对消防救援队伍的经费保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工资标准、福利补贴、伤残抚恤等具体事宜。

(四)社会优待保障。对消防救援队伍的社会优待保障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消防救援人员在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人才建设、落户、家属随调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社会优待。

(五)补充条款。确定本办法施行时间,并明确内容与国家、省级后续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为准。